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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ames 书航,航通社创始人

“一沾毒品,不配做人”?

“一沾毒品,不配做人”?

文 / 书航 2020.6.18

对待吸毒的人,特别是明星,要不要一棍子打死?是不是没什么“给他一次机会”可言?

对这个问题,不同地方的人可能有不同的答案。不过在中国,这个问题是有标准答案的。

每当有人胆敢体现出一点点对染毒瘾者的同情,就会有海量网友“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来教他做人。鸦片战争开启了中国近代史,是中华民族不可磨灭的集体记忆。近年来,数不清的执法人员倒在禁毒第一线,无数家庭被毒品及其衍生罪行拆散。

至于吸毒者,很多人的看法和亲身体会应该是:我当然也想同情也想原谅啊,但这种人从戒毒所出来,没过多久复吸不说,还始终影响身边的人。在人们的印象当中,染毒瘾者也往往跟其他违法犯罪行为联系在一起。

种种这些,都使得“是否应该原谅(明星的)吸毒行为”在中国是一个不用被讨论,也不可以被讨论的话题。

可能很多人不知道的是,中国的近邻日本,也是抱着与我们类似的态度,来对待有毒品问题的“劣迹艺人”的。沾染毒品的人在日本一样遭到社会的排斥,甚至被说成“连做人的资格都没有”。

为什么日本没有历史背景,却也对毒品深恶痛绝?其实,形成这种社会心态的其中一个重要来源,是一则 80 年代的公益广告片。我们会讲讲这背后的故事;顺便,我们来讨论一下要不要给吸毒的人“一次机会”。

禁毒日前夕,撞到枪口上的艺人

距离 6 月 26 日的“国际禁毒日”越来越近,最近几天连续有艺人因吸毒被曝光,受到公众热议。

6 月 3 日,笑果文化知名脱口秀演员卡姆因吸毒并涉嫌容留他人吸毒被刑事拘留。与他一起吸食大麻的还包括他的两个朋友,两人同为笑果文化旗下,分别被行政拘留 10 日和 5 日。6 月 24 日,卡姆被提起公诉

6 月 23 日,新京报披露女演员牛萌萌 5 月份因吸毒被警方控制。消息传出后,牛萌萌发微博否认,并晒出在家做直播的记录,一时让人怀疑事件“反转”。但 6 月 24 日,北京大兴区警方通报确认牛萌萌吸毒被处理的事实,她碰的毒品是“甲基苯丙胺”(冰毒)。而牛萌萌则在当天下午再次被拘留

连续两次艺人染毒事件一出,网友对于当事艺人的态度都是彻底批判,毫不留情。卡姆虽然曾给人带来欢笑,但事情一出,脱粉“再见”之声此起彼伏。与此同时,包含他演出记录的片段也大多经过剪辑或直接下架。

不过,牛萌萌涉毒的“反转”过程则更充满戏剧性。一开始牛萌萌否认染毒,有一些网友认为她可能被冤枉了,就回头说“心惊报”是“无良媒体”。同时,当天“北京禁毒”这个机构账号也转发了新京报的消息,但随后几度修改,在“公开”和“隐藏”之间摇摆不定,也对人们的心态造成了一定影响。

如果牛萌萌果真是被媒体“冤枉”的,那网友会很自然地对相应媒体和机构表达愤怒,因为被指吸毒实在是艺人无法承受之重。

其实说实话,现在的网友在评价很多热点事件时,都一定要找出自己认为需要负责任的一方,然后对其表现出一种“不杀不足以平民愤”的激烈态度。有些情况下,有人质疑这种情绪的宣泄是“杀鸡用牛刀”小题大做,但是很少有人会认为对吸毒艺人这样严厉有什么不妥——干得好!

一个人如果沾染上毒品,如果他是一个普通人的话,也许只需要自己和家人来默默承担后果。但是如果这人是一个公众人物,那就会跌入万劫不复的深渊。

明星名人吸毒在世界各国都有发生,但针对他们的吸毒处罚却是轻重不一,欧美偏宽松,而亚洲各国偏严,日韩两国从政府到民间都是与中国一样持有“零容忍”的态度。

在日本,一旦出现明星吸毒,行业的自发抵制比起法律更有作用。整个娱乐行业都可以无时间限制地封杀,之前所拍摄的广告、电影、电视剧、综艺节目都不会播放,彻底让其在娱乐圈“消失”。

去年 11 月,曾主演《一公升眼泪》等影视作品的泽尻英龙华(沢尻エリカ)因吸毒被捕,百事可乐、宝洁等找她代言的大牌纷纷叫停广告,撇清关系。

中国观众熟悉的酒井法子、押尾学、田中圣等都是因为毒品而彻底告别演艺生涯。其中,酒井法子连 10 年前主演的电视剧都遭各大电视台停播,相关商业代言活动均被取消,被迫下线广告的厂商向她索赔。随后日本所有的制片商,电视台等都将酒井法子列入黑名单。

酒井 2009 年底曾向媒体表达了一定要彻底戒毒,重新开始生活的意愿,她希望改做护理专业。但根据日本民间戒毒救助公益机构 DARC 的说法,“没有人能够轻松戒毒。只有通过参加自救团体努力回归正常生活,才有望与毒品绝缘。否则护理工作和育儿工作也做不好。”

酒井法子 90 年代代言松下电器的广告

而且,因为日本社会非常讲究集体性,所以对于沾染毒品的人物,不仅是他们本人,连他们的家庭都要一起受到惩罚。如果是上了媒体头条的新闻,家人被采访时也应该道歉说给社会添了麻烦,就好像我们现在听人说“很抱歉占用了公共资源”一样。

要知道,日本是相对发达的经济体,它本身所存在的毒品问题,实际上没有中国、菲律宾等发展中国家这么严重和迫切。中国对毒品问题采取严厉的态度,有自己的历史和社会原因,但是日本并没有同类的原因。是什么促成了日本人对毒品采取与中国同样的不宽容态度呢?

把小孩吓哭的恐怖公益广告

在 1970-1980 年代,日本通过电视广告的方式,大规模的向公众普及毒品的危害。日本的“政府广报”即政府宣传片、“公共广告机构”还有“日本民间放送联盟”都推出了一些让人印象非常深刻的广告。

所谓民间放送即 NHK 以外的商业广播机构,日本主要有 6 家广播电视台联播网,而这 6 家的协调机构就是民放联。民放联发布的禁毒广告情节是这样的:

请注意:以下视频、图片和文字说明可能引发不适

用一根钉子往下砸到一个玻璃平面上,把钉子深深的砸进平面的时候,就会出现许多条裂缝。

仔细一看,这个玻璃平面实际上是一个人的剪影,钉子钉入和破裂的是头部,比喻毒品从大脑开始影响人。

随着毒品这颗钉子的打入,人影变得四分五裂之后,变成碎片纷纷往下坠落。台词说:

“甜蜜的诱惑?片刻的快乐?——毒品会对人的身体造成不可逆转的永久伤害。你是放弃吸毒呢?——还是说,放弃做个人呢?”

与同时期的其它禁毒广告相比,民放联的版本更是成为很多小孩子的童年阴影,在晚上电视台说“晚安”之前放这条广告,会让他们在半夜里被吓哭。到 90 年代,这一批恐怖的广告都不再播出。

对吸毒采取“诉诸恐惧”的办法,在大众传媒予以阻吓,并不是只有日本这样做。当时的美国、香港等地的公益广告,同样利用恐怖的心理反应,试图达到劝阻高空坠物、远离铁路道口、注意交通安全等训导目的。这些公益广告的恐怖程度,都可以说是到了成为都市传说的地步。

在这些广告播放一段时间之后,人们重新评估其效用结果,发现跟预想的有一定区别。适度的恐惧能够禁止人们去做某些事,但过度的恐惧却有可能适得其反。

人们因为吸收了过量的恐惧,而完全回避这方面的话题,这同时也让他们错失了吸收公益广告所传达的真正信息的机会。一个优秀的公益广告应该起到的作用是,让人们得到提醒,并且充分吸收其中的信息。但如果因为它太过于让人恐惧而让人们不敢看,那就本末倒置了。

所以实际上,你可以发现最近一段时间的公益广告,都采取了清晰、明快或者是感人的表现手法,总之,都不属于那些上班时间不能打开(NSFW)的类型。远的有澳洲地铁教人们远离轨道的《蠢蠢的死法》,近的有越南卫生部门对抗新冠病毒的抖音神曲《洗手歌》。

同样是禁毒广告,香港的表现手法也从过去严肃的“不可一、不可再”变成了“企硬!唔 take 嘢!”(大致的意思是“站稳立场,不跟风吸毒”),宣传远离毒品,不因同伴之间的引诱而上钩,才是真正的“酷”与“个性”。

公益广告应该只有一个目的,就是方便理念的传播。虽然过于恐惧的内容也会方便传播,但是它的效果总体来说,并不如那些能形成“病毒营销”的,受人欢迎的广告。

因此,这种改变与其说是公益广告变得更加人性化,考虑心理学因素,倒不如说是受到了互联网上病毒营销的规律影响,而寻求更为搞笑的信息传达方式。

然而,民放联这款禁毒广告并未轻易走入历史。实际上,正是它的这一句“是放弃吸毒,还是放弃做人”,引发了持续至今的争论。

“已经不是人类了,那就自暴自弃吧”

在“是放弃吸毒,还是放弃做人”这个口号推出的十几年之内,电视台频繁的播放让它形成了一种人心中强化的印象,也影响了日本对毒品犯罪的处罚力度,以及随后让吸毒者回归社会的进程。

日本因为毒品问题被逮捕的艺人,会遭受将画面从拍摄的影片里剪掉的待遇——日本和中国的影视剧审查制度并不相同,考虑到这一点,这是非常严重的惩罚。

日文维基百科的总结认为:

“在日本以外,像小罗伯特·唐尼(Robert Downey Jr.)这样的人在人生中的某个时刻成为吸毒者,入狱后改过自新,还是成为世界上著名的演员。但日本国民为吸毒的艺人打上不能忘却的耻辱烙印。”

在日本,即使不放这些公益广告,对于毒品的打击是一直没有间断过的。近年来,日本的毒品泛滥问题有改善的主要原因,还在于全国老龄化状态的加剧,那些容易接触到毒品,并引以为时髦的年轻群体数量在减少,加上“平成一代”对于生活的态度也变得更加“佛系”,同时减少的也包括暴力事件的发生与恋爱、婚姻等等的概率。君不见,新冠肺炎期间日本的黑社会打架,都要老老实实戴上口罩,一排山口组大叔乖的像小猫。

然而,争议之处在于,虽然毒品会给人造成很严重的伤害,虽然毒品会威胁人的家庭,但是确实是没有严重到要给吸毒者“开除人籍”的地步,也就是罪不至死。这种“吸毒一次就不配做人”的说法,也剥夺了那些已经深陷于困局的人走出泥潭,重新做人的权利。

2001 年,社会学家宫台真司和作家藤井诚二对谈认为,“放弃做人”这个表述是一个人权问题。它不分青红皂白将所有危害程度不同的非法药物,一概列为“让人不再成为人”的禁物,沾染上就是无药可救的废人,就连起码的知识层面上都有问题。

例如,在公众心中和看到的罪名同样都是吸毒、容留他人吸毒,但卡姆沾染的是成瘾性和毒性相对较轻的大麻,牛萌萌则是玩起了冰毒,其危害性还是相差很大的。在美加部分地区甚至已经开始试点大麻合法化的情况下,冰毒这类危害更强的毒品从未被寻求过所谓“合法化”。

2017 年,日经旗下日本版《国家地理杂志》曾采访了日本国立精神-神经医疗研究中心的药物依赖症治疗专家松本俊彦,他讲述了一个更为发人深思的故事。

松本说,1980 年代在电视上播出的宣传广告“本身就是问题所在”。

“这本来可以作为预防毒品的有效教育,但同时也造成了悲剧。在这个国家成瘾的人,将是极少数的‘一小撮’,而且将被视为‘非人类’。”

2002 年,松本先生曾去一所少年训练学校(类似国内的“工读学校”),看过所谓的“犯罪男孩”。一个少年因使用毒品而进入,松本问他:“你是否接受过预防毒品滥用的教育?”少年说:

“警察到我们学校讲课,他说:戒不掉毒品的,还能叫人类吗?——我爸爸因为吸毒而被拘留了。我当时就想,啊,原来是这个样子的。我爸爸已经不是人了。那么,不是人的家伙,生的孩子肯定也不是人了。”

少年自暴自弃地寻找坏孩子的组织并开始吸毒。虽然学校开展了初衷是好的预防教育,但结果却是把高风险的孩子推向更危险的境地。

根据松本先生的经验,吸毒成瘾的人在社交上被“开除”,以至于他们甚至不知道为什么要戒毒,毕竟戒了以后也没人接纳。这是一种成功地使大多数人远离毒品,却使一些人更接近毒品的机制,也意味着社会对待成瘾药物的机制出了问题。

上文提到的戒毒互助组织 DARC,创始人上冈阳江指责这条公益广告对吸毒者的打击,甚至大于药物本身的影响。与药物对身体的伤害相比,缺乏理解和宽容的社会,会更彻底的摧毁他们的人生。

TBS 电视评论员荻上千佳(荻上チキ)编辑了《成瘾药物报道指引》,并获得 2017 年厚生劳动省的表彰。《指引》认为,药物依赖症是一种可以康复的疾病,“吸毒者不是人”的表达否定了依赖症患者的人格,不应采用。《指引》同时认为,将强制戒毒机构设置于监狱内或含有惩治意味,会让出所后复吸的概率维持在高水平。

帮成瘾者重返社会:虽然很难,但是一定要做

随着艺人和运动员对毒品的依赖在大众媒体中引起轰动,赌博和酗酒等成瘾也成为热门话题,真正的问题是什么?

2019 年 6 月,在昭和大学医学院精神医学讲座担任讲师的常冈俊昭医生,提出了”成瘾治疗如何走上正轨”的话题

常冈医生说,成瘾是“一种病态的状态,你无法控制自己的欲望”,更具体地说,是大脑中的控制能力被破坏了。换句话说,成瘾是“大脑残疾 / 疾病”。

近年来,人们越来越多将原本被看作是个人意志力、注意力、性格等问题的情况看作是一种疾病。成瘾症与抑郁症、多动症一样进入这个行列,有助于对其进行更科学、更细致的研究。

成瘾者有使用依赖物质解决“抑郁,焦虑和孤独”等的经验。重复自残(如割腕、与随意的多人发生性行为等)也是类似的机制。常冈说,许多上瘾的人都感受到了“活着好难”和“孤独”。有人指出,

“那些不能依赖人的人,只好依赖人以外的东西。”

常冈所在的昭和大乌山医院是精神科专科医院,2015 年接待的患者中有 20% 同时有成瘾症;重度自残倾向者 27% 同时有成瘾症。

他认为,如果存在健康危害,即使不符合“成瘾”诊断标准的“滥用”也需要治疗。“滥用”定义为“不正确的用法”,因此偶尔一次使用毒品或危险药物等,甚至是可以接受的。

除此之外,如今“赌瘾”或“网瘾”的罹患人数正在增加。有时候,有人到门诊部抱怨是“拉面上瘾”或“恋爱上瘾”,即使在“这很显然不是什么成瘾症”的情况下,如果就医者希望看医生,医生也应每次做出判断。

一名 20 多岁的妇女因另一种精神疾病——“性瘾”而住院,因此使用了住院治疗的方案。

“老实说,我不知道住院治疗对于阻止她与随意的多人发生性行为有多大帮助,但是能够与其它‘即使我想戒也戒不掉’的同样困惑的人互动,使她没有再那么感到孤立无援。出院后她也继续回门诊就医。”

关于戒断各种各样的成瘾,还没有什么对症下药的治疗方法,目前主要能做的就是认知行为疗法和动机访谈机制。医务人员负责舒缓戒断引发的身心不适,与患者深入交谈了解他们的问题,并讨论今后如何拒绝小伙伴的邀请,不至于重蹈覆辙。与戒毒互助会 DARC 或戒酒会等自助团体交谈也很重要。

“‘找到能一起走远的人’比医护人员更有效。我希望他们继续做尽可能多的治疗,并知道,在出院后也有许多治疗方法。”

重要的是,通过干预成瘾发生的原因,可以让患者不再使用依赖物质。在诊治现场,医生体现出对患者的充分肯定,积极正面的态度,倾听患者的心声,并表达“无论何时,欢迎你再来”的意愿;还会分享病人自己没有意识到的奇妙之处。

如果药物依赖患者使用非法药物,该怎么办?常冈的回答也可能会违反我们的直觉。

“医生的保密义务比报告义务要重得多,至少没有医生在诊治中报告药物使用。在治疗过程中,那些已经知道是成瘾的人不需要尿检。通过确保‘不向警方报告’或‘未经本人许可,我们不会与家人交谈’,从而确保患者持续就诊和治疗,做到早发现、早治疗、尽早康复。”

“如果我们举报 1 个患者,就会有 100 名患者不愿意接受检查。‘如果我被举报了怎么办?’的心理会蔓延,这意味着那些已经就诊的人,在最痛苦的重复使用时无法咨询医务人员。保证不泄露给任何人的秘密,将因此防止对公众的健康造成危害。”

“当然,如果有任何伤害或强迫他人使用的情况,也应该上报。”

常冈同样表达了对“你是放弃吸毒,还是放弃做个人?”的不满。他说:

“健全人乃至援助成瘾症患者的人,往往自己都没有成瘾症。不过,你需要明白你没有沉迷其中是因为生活环境,亲人和朋友的力量支持,而不只是你个人有强大的意志力。相反,成瘾症患者首先受到了环境的引诱,或者生活于艰苦的环境中,他们能依靠种种办法生存下来,我们可以从他们身上学到很多东西。”

有效的戒毒政策,前提是承认毒品存在的事实

有一种观点认为,非法药物应该受到严厉的惩罚。常冈基于自己的经验和历史教训,对此表示了异议。

1980 年代是美国的严厉惩罚时期,但问题远未得到解决,反而促进了依赖和滥用。著名的“禁酒法”说明了对非法药物(酒精)严厉惩罚的后果。调查、审判和长期监禁等司法费用,远远高于治疗支出。因此,美国提供包含“毒品法庭”在内的“精神健康法庭”,并提供强制治疗,而不是以严刑峻法相待。

此外,目前被称为“毒品减害”的政策正在全球推广,它的目的是针对一时无法完全戒毒的对象,承认并容忍其暂时吸毒的事实存在,并提供必要协助以防止更进一步伤害的发生,将毒品最终造成的危害降低到最小限度。这包括:

  • 扩大对吸毒者乙肝、艾滋病等病毒检测,以便早期发现个案,及时治疗,防止再传染给他人;
  • 药物中心提供干净的针头,为吸毒者提供不与警方挂钩,严格保密的信息登记与追踪,以免感染;
  • 提供美沙酮这样毒性较低,有一定成瘾性,但是容易走向戒断之路的辅助药物。同时,因其为口服的低危害替代品,也可以取代高危的静脉注射。

美沙酮维持治疗(methadone maintenance treatment,MMT)是针对海洛因等阿片类物质成瘾者所采取的一种药物替代维持疗法,是应用最广泛且有效的治疗方法之一。2004 年,面对当时日益严重的毒品滥用问题和艾滋病疫情,中国在 5 个省份开放首批 8 个 MMT 试点门诊。评估结果显示, MMT 门诊在减少吸毒人群毒品滥用及其违法犯罪行为、降低艾滋病传播相关高危行为等方面效果显著。

自 2006 年起,中国 MMT 门诊数量迅速增加,截至 2016 年底,全国 29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设立了 789 个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含 29 辆流动服药车)、600 余个延伸服药点,在治人员 16.2 万人,累计治疗 45.35 万余人,基本覆盖了阿片类毒品成瘾者较为集中的地区。不过近十几年来,吸毒人员毒品滥用特征有所转变,新型毒品滥用情况较为严重,对美沙酮维持治疗效果构成潜在威胁。

在台湾,2008 年 5 月通过的地方法规,体现了戒毒政策在基本思维上的重大改变,对于毒品使用者采取“治疗胜于处罚、医疗先于司法”的理念,将毒品使用者认定系兼具“病人”与“犯人”双重特性的“病犯”身份。执法部门主张,矫正过程应包括三个阶段:

  1. 生理戒断,指摆脱对药物的生理依赖;
  2. 心理辅导,协助患者解除对药物的心理依赖,学习改变行为的技巧,需时数月甚至数年;
  3. 社会复健,协助患者远离引发药瘾的高危环境,维持不再使用毒品的状态,并以恢复其家庭、社会与职业功能为目标。

与世界其他地方一样,中国也在努力的使用一些替代疗法减少毒品带来的社会危害,循序渐进,而不是一刀切。这建立在承认毒品流通存在的客观事实基础上,而不是闭目塞听,如果我看不见,那就说明这个问题不存在。

提供美沙酮以及干净的针管,认可吸毒者的受害和患病身份,这些无不是充满了争议的措施。有些人见不得社会当中的这些阴暗面一直存在,认为它们就应该被连根拔起,物理灭绝。但是采取这样的态度,和采取“毒品减害”政策对比看,肯定是后者造成的实际的社会效益更好。

吸毒的艺人要被“开除人籍”吗?

每个国家都有自己的国情。对于中国而言,寻求建立一个在全世界都数一数二的最严格的禁毒体系,树立一种全民反对毒品的社会风尚,这是当下中国的国情,也是大多数中国人的共识。

传说中的“劣迹艺人”可能有其他类型的问题,比如纹身、出轨等,但是这与吸毒的严重性都难以相提并论。你可以说这不太符合逻辑,但演艺圈本身就是一个诉诸情感的行业,人们对待某种犯错比其他错更不宽容,与人们对待某个明星比其他明星更狂热,其实充满了一致的非理性。

鉴于演艺行业在中国是一个竞争极其激烈的行业,又因为疫情冲击而缺乏新的机会,如果让涉毒艺人终身不再踏入演艺圈,也是完全合理的。毕竟其他人比这些艺人拥有未沾毒品的加分项,可以实现演艺圈的新陈代谢,让更多新人有机会发光发热。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他们被逐出演艺圈之后,就被取消了做人的资格。就算是在派出所行窃被抓的“窃·格瓦拉”,他出狱之后也当然有从事正当职业,重新开始的权利。如果吸了毒就不配做人,那为什么不把所有吸毒的人都直接判死刑,给他们一个痛快?

艺人是公众人物,一言一行有公众示范效应。但是任何一个人从默默无闻到成为公众人物,也是需要一个学习的过程。比如,只有看到仝卓事件真实发生,我们才恍然大悟做到这个高度的艺人还有什么道理都不懂的;或者至少他的经纪人没有尽到帮他去筛选机会或警示的责任。

所以,相比于揪住毒品链条末端的“消费者”不放,经过仔细的调查去发现为什么这些人这么容易沾染到毒品,背后的源头和传播链条是什么,以便进一步的执法,恐怕才是更重要的。

在日本媒体关于泽尻英龙华吸毒的报道中也曾提到,一些毒贩是专门去找艺人,用各种办法让他们惹上毒瘾的,因为对于毒贩子来说,艺人本来就有钱,而被捕消息传出后,也可以通过媒体间接宣传自己的“产品”,告诉瘾君子们他们的毒品新名称,做法极其恶劣。

社会应该让吸毒的艺人以一种合适的方式,回归到社会分工当中。但是与此同时,也不应该允许他们继续一如往常,安心做他们的公众人物。

他们必须通过自己对粉丝剩余的影响力,来给社会,特别是青少年做正确的示范,可以用现身说法的方式,在宣传禁毒方面做一些工作。作为事件亲历者,他们也可以起到别人所无法起到的独特作用。

同时,中国也缺乏具有影响力的戒毒互助民间组织,而在事发前一般拥有一定经济基础的艺人,自然可以成为此类社会组织的积极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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